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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您的權益,當您簽訂「訂購單」前請詳細閱讀本服務條款,當您簽署「訂購單」後即視為您已經詳細閱讀、了解本服務條款,並同意遵守以下服務條款之約定。
 
光影數位科技有限公司「網站速必得」全功能網站平台-系統租賃服務條款
立合約書人: 網站系統租賃之個人或公司行號 (以下簡稱甲方)
光影數位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乙雙方就使用光影數位科技有限公司其下「網站速必得」提供之-全功能網站平台服務時(以下簡稱本服務),同意依以下條款規範雙方之權利與義務,合約條款如下(以下簡稱本合約)。

一、合約架構與附件
1. 本合約所有條文為主架構,載明服務方式的細節、授權方式、責任及保固…等雙方之權利及義務,主架構為共用部分,所有使用「本服務」之甲方皆適用。
2. 不同個案選用之程式功能、選用版型、加值服務、特殊約定、付款方式及費用等...皆載明於「訂購單」之內,並成為本合約之附件。
3. 若上述「訂購單」之內容與本合約條款有衝突時,以「訂購單」之內容為準。

二、本服務內容說明
1. 「程式功能」:是指達成各項網頁控制與服務之程式碼,具備前台(供眾人瀏覽使用)與後台(供甲方管理使用),程式內容為乙方規劃之既有功能,若要變更功能費用另計。雙方應於每次續約之初於「訂購單」明訂所選用的「程式功能」及「語言版本」,完成後若要變更選用需酌收修改費用2500元起/次。
2. 「網站版型」:是指網站操作介面之美術設計(形式、顏色、風格…),設定完成的「程式功能」須搭配上「網站版型」始組合成完整的網站系統,版型內容為乙方規劃之既有形式,若要變更設計費用另計,雙方應於每次續約之初於「訂購單」明訂所選用的「網站版型」及「單元名稱」,完成後若要變更選用需酌收修改費用2500元起/次。
3. 「系統服務」:服務與規格如下
A. 「程式功能」與「網站版型」:正常運作之維護及功能更新之研發。
B. 虛擬主機:提供網站系統運作之網頁伺服器,以專業之設備與人員定期為甲方的上傳資料與資料庫備份。
C. 郵件伺服:讓您擁有專屬郵件伺服器,可在@之後設定公司所註冊之網域名稱,建立專業形象,郵件帳號上限20組,超出20組後之收費請詳官網「方案說明>加值服務」。
D. 使用空間:虛擬主機+郵件伺服共用6000MB之硬碟空間,可隨甲方需要調整分配比例,超出6000MB後之收費請詳官網「方案說明>加值服務」。
E. 使用流量:流量係指透過虛擬主機瀏覽網頁或下載內容所造成之檔案傳輸量(包含後台管理之操作),每月流量上限20G,超出20G後之收費請詳官網「方案說明>加值服務」。
F. 「客製化製作」:請詳官網「方案說明>客製化製作」。
G. 「24小時客服人員待命」:上班時段09:00~17:30客服人員可處理網站所有問題包含:程式、版型、資料上傳、後台操作及系統連線問題,夜間時段(17:30~09:00)客服人員僅處裡系統連線問題(網站連線問題、郵件收發問題)。
H. 「免費網站資料維護」:服務與規格如下
維護數量: 每年可享有90筆之資料上傳維護,每2個月上限15筆,未使用之筆數無法累積(自行上傳時則無每2個月15筆之限制)。
資料提供: 資料提供:甲方須提供維護所需的資料包含:文字、圖像(照片、插圖、流程圖、架構圖、解剖圖...) 、動畫(flash動畫、gif動畫...)、連結(網址、影片連結、下載連結...)等相關資料且必須為通用之電子檔案格式,提供時應以乙方規定之方式e-mail寄送,恕不接受口頭告知。
維護方式: 以系統現有後台功能上傳資料,僅提供簡易的編排,不修改客戶提供之文字、圖像、動畫內容,不提供表格繪製,資料完整提供後約4~7工作天內完成。
※ (圖像可包含簡易之調整:範圍裁切,調整大小、色相、明暗、對比)
筆數計算: 上傳所產生之頁面列印時(直式)不超出A4之範圍,視為一筆,若超出30%以上則以另一新筆計算。不足A4之頁面仍視同一筆,不同筆數之間須獨立計算,恕無法合併計算。

三、合約生效與租期起算
1. 當甲、乙雙方簽訂「訂購單」及甲方完成款項支付後,本合約條款同時生效,甲乙雙方均須依照所有簽訂之合約內容,行使權利與履行義務。
2. 乙方應依「訂購單」之內容提供相關的網路服務與製作,甲方則需提供乙方因完成上述服務或製作之必須資料,包含但不限於:公司logo(向量格式ai、cdr;psd檔;或高解析jpg檔),圖片(公司建築外觀、辦公或服務場所、店面、廠房、產品圖片、架構圖、流程圖、示意圖…),文字(管理者信箱、電話、傳真、手機、地址、版權宣言、連絡信箱、網站全銜、簡介、說明、網頁標題title、網頁描述標籤description、關鍵字標籤keywords、分公司資訊、公司精神標語、座右銘…),繁體中文之外的文字內容翻譯,上述資料皆須提供通用之電子檔。
3. 建站之初次上傳可使用前2月之「免費網站資料維護」筆數共15筆,若有超出,可選擇如下方式處裡:A. 自行上傳、B. 延後至第3個月上傳、或是C. 付費上傳。
4. 甲方應於合約生效後後15個工作天內完成上述資料提供,並交由乙方製作,乙方應於15~25工作天內完成資料上傳並使網站上線後始進入租期計算。若甲方無法於15個工作天內提供資料則自動進入租期起算日,後補之資料可使用「免費網站資料維護」方式上傳或自行上傳。

四、服務方式
1. 乙方提供之本服務,皆為租用性質之資訊服務,所有網站內容及相關技術其著作權及所有權皆歸乙方所有,於服務開始或是結束之後皆無提供相關原始檔案及技術文件之必要(網站內容若由甲方提供者,其著作權及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2. 本服務以年為單位最少一年,於服務期間乙方應善盡維護之責任,俾使本服務之內容能順暢與正常的運作。
3. 甲方需自備網址,未具備者可自行向國內外網址註冊網站申請(乙方可免費協助申請),所需年費由甲方徑向服務之供應商支付。
4. 本服務之所有資源,包含但不限於:儲存空間、郵件帳號、流量、程式功能…等應在期限內使用完畢,甲方不可累計或移到期限外使用,若無使用視同放棄,不得要求補償。

五、權限規範
1. 由於本服務屬於租賃之性質,網站系統之「程式功能」與「網站版型」其著作權、專利權、商標、營業秘密、其他智慧財產權、所有權或其他權利皆屬乙方或其權利人所有,無論是否在租任期間,非經乙方授權同意下,甲方不可將上述權利移轉為其他不同個人或公司使用,亦不能擅自使用於網站之外的用途。
2. 若網站內容由甲方提供或自行上傳之部分(文字、圖片、動畫、影片…),則此部分之著作權與所有權屬甲方所有,唯該部份之資料須由甲方自負一切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包含但不限於:著作權、社會風俗、法律或行政命令…等)。
3. 甲方同意乙方使用雙方之租賃關係作為招攬業務、廣告、文宣之使用,乙方同時須註明資料之來源與出處。

六、服務暫停或中斷
1. 乙方所提供的服務,得由自乙方營運的狀況,網際網路的網路軟體及硬體運作的良窳,決定能否持續維持這項服務。甲方瞭解並深知網際網路的開放性及不安全性將願意承擔因購買及使用本服務所產生之風險,乙方有權於下列情況發生時暫停或中斷提供服務,甲方不得因此而要求任何補償或賠償。
A. 非預期之突發性系統設備發生故障。
B. 因需要而對系統設備進行保養及施工時。
C. 系統遭第三人以非法行為入侵和破壞時。
D. 因電信機線障礙、阻斷以致發生錯誤、遲滯、中斷或不能傳遞而造成損害時,其所生之損害。
E. 因颱風、地震、海嘯、洪水、停電、戰爭、海底電纜斷裂等天災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線路中斷或毀損。
2. 甲方有下列情況發生時(包含但不限於):違反法令、違反行政命令、違反善良風俗、遭主管機關調查或勒令停業、未經收件者同意下大量寄送廣告信函、造成伺服器負擔過重之行為(包含但不限於:聊天室、影片下載、活動網頁等…),乙方可在未經甲方同意下將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暫停或中斷,暫停或中斷期間之費用仍依正常標準計費,甲方不得因此而要求任何補償或賠償。。

七、隱私權保護
對於甲方所登錄或留存之資料,乙方同意在未獲得甲方同意以前,不對外揭露姓名、地址、電子郵件、身份證字號、地址及其他依法受保護之個人資料。

八、責任限制
1. 乙方所提供之本服務,依既有之規劃設計與執行,所有功能皆已揭諸於官網-「方案說明」單元,對於特定使用者之特殊需求,乙方不擔保本服務將符合所有需求。
2. 「網站版型」之設計樣式僅為通用之範例參考,唯需參照甲方不同之產業特性、產品、服務、商標、語言…等,故最後完成之網站版型未必能與參考之版型完全一致,甲方已了解該情況,並同意不得作為不驗收之緣由。
3. 為確保網站之正常運作及乙方之著作權益之完整,「虛擬主機」之管理權限歸乙方所有,甲方有任何調整或是設定需求時,以書面或e-mail方式告知乙方,由乙方代為設定
4. 乙方不擔保各項服務之正確、完整、安全、可靠、合適、時效、穩定、不會斷線及出錯。甲方同意對於所傳送之電子郵件、檔案及其他資料做備份。因傳送過程而造成電子郵件、檔案及其他相關電磁記錄資料之遺失,乙方不負任何擔保責任。
5. 甲方於本服務中所下載之電子郵件、檔案及其他資料,應該自行考量其風險,如因下載而造成電腦系統的損壞或電腦中資料的遺失,乙方不負任何擔保責任。
6. 乙方可能因自身、其他協力廠商或相關電信業者網路系統軟硬體設備之故障或失靈;或人為操作上之疏失而造成中斷、暫時無法使用、遲延、資料傳輸或儲存上之錯誤;或遭第三人侵入系統篡改或偽造變造資料等。乙方就以上情形不保證各項服務之穩定、安全、無誤、及不中斷。甲方需明白使用本服務之所有風險及可能致生之任何損害,不得因此而要求任何補償或賠償。

十、合約終止
1. 本服務於到期前15日會以書面及口頭通知甲方,甲方應於收到通知後回覆乙方是否續約,若同意續約者,應於到期日2個工作天前將款項匯入乙方指定之帳戶(或是以即期支票之方式於2個工作天前以掛號方式寄達乙方地址),到期後若未收到甲方任何回覆或款項時,乙方將再次以書面及口頭通知甲方,並提供7日作為緩衝期,緩衝期間繼續提供正常之服務,緩衝期後乙方有權在未通知甲方之情況下逕自終止服務,並且無須備份甲方網站內容與資料庫,事後不得辦理停用。
2. 承上,甲方於緩衝期之前回覆終止服務,甲方可以書面方式向乙方辦理停用,可將甲方之網站內容與資料庫備份,並保留1年,1年後未續約則所有資料刪除。

十、條文增訂及修改
本合約如有增訂或修改,甲方同意自該修訂條款於官網公告之時起受其拘束,乙方將不個別通知。如甲方於公告後繼續使用本服務,則視為同意該修訂條款。
 
十一,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本服務條款之解釋及適用,以及甲方因使用本服務而與乙方間所生之權利義務關係,應依中華民國法令解釋適用之(不含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或其他類似法規)。其因此所生之爭議,均同意以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此外,若本服務條款有任何一部無效,亦不影響其他部份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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